问题 | 包工工资制 |
释义 | 把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生产或工程任务包给工人(班组或工程队),并预先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期限和工资总额,除因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任务完成外,只要包工一方按规定期限完成任务,验收合恪,即付给全部预定工资额的工资形式。属于“集体计件工资”范畴。它一般适用于劳动组织是专业队或混合工作队的形式,生产任务不是由个别人独立进行,而是由整个工作队、班组共同完成,而且工人的工资必须按照最后完成的工程来计算的作业,如建筑施工、地质勘探、大型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一些因时间紧迫需要突击完成的比较单一的工作,如矿山采掘、车站码头搬运等,也可采用。实行这种工资形式,不对各道工序或各个工种规定报酬,而是对承包的总任务规定报酬,任务完成后,在承包单位内部按照各个成员的工作时间和技术熟练程度进行分配。采用这种工资形式,任务和报酬都比较明确,有利于促使工人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任各,同时,对合理地节约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也有积极作用。但是,在承包任务进行过程中,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工作量统计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包工期限和工资总额的确定必须建立在平均先进的定额水平基础上。遇有工作质量低劣、虚报冒领等现象,应责成班组或工程队返工,不付给任何补加工资,或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了防止工人为提前完成任务而任意加班加点,影响身体健康.还应加强政治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并从劳动保护监察制度等方面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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