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时应首先保留哪些员工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经济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先通知原被裁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员人员。因此,对于下岗人员,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聘时,有权先得到用人单位的通知,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裁减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当裁减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革新或业务模式调整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在规定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4)女性员工怀孕、分娩和哺乳 (5)裁员时,在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5年,从法定退休年龄起不足5年 ,优先考虑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赡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以及员工要求的其他信息。如果您想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luba.com的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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