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征用 |
释义 | requisition in service在战争或武装冲突状态下,冲突一方对另一方领土实行军事占领后,占领当局为占领军的需要,在被占领土内,以强制手段有偿征集当地劳务的行为。劳务征用作为战时征用的一种形式,是现代战争法所承认的合法行为。与此同时,为保障被占领土平民居民的合法权益,战争法对劳务征用作出一些限制,主要有:(1)征用只能在占领地区司令的许可下方得提出;(2)只能以满足占领军需要为目的,不得出于掠夺财富或其他目的;(3)所征劳务必须与当地资源成比例,其性质不致迫使居民反对祖国的作战行为;(4)征用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5)劳役工作地应仅限于被占领土内;(6)对工人应付以公平工资,其工作应与其体力智力相当;(7)尊重并适用被占领国关于工作条件,尤其关于工资、工作时间、设备、事先训练及工作上意外伤害与疾病的赔偿等保障的现行立法。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第52条和1949年《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第51条对战时征用,包括劳务征用的限制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参见[战时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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