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几年失效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两年失效。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强制执行从批准执行之后的六个月起,一般都会执行完毕。在六个月之内开始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2.执行立案条件; 3.案外人异议;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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