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的受理 |
释义 | 人民法院基于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从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是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对于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经受理,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1)产生了人民法院对该具体案件的审判权利和义务。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法院审理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放弃或变更审判职责。(2)当事人双方取得了相应的诉讼地位。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依法取得原告的诉讼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并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被提起诉讼一方的行政机关成为被告,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3)中断诉讼时效的计算,开始计算第一审审判期限。(4)原告不得就同一事实,以同一理由对同一行政机关另行提起行政诉讼。(5)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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