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婚后所赠房产是否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离婚后婚后所赠房产是否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了受赠的财产,或者在离婚之后才取得受赠财产的话,这时候所涉及的财产,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取得财产的时间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这项财产就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了受赠的财产,或者在离婚之后才取得受赠财产的话,这时候所涉及的财产,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赠与房产要交税吗 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 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 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三、离婚赠与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做公证。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只要符合规定,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