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后如何提起诉讼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后如何提起诉讼 行为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 三、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内 法律网提醒,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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