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诈骗罪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贷款诈骗罪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内容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哪些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以下要件: 1.客体要件: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2.客观要件: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贷款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五年。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犯此罪应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如果犯此罪应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