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迫使员工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费用 |
释义 | 一、迫使员工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费用 造成员工被迫辞职的,如果属于因拖欠工资、不交社保、强迫劳动者劳动、强令冒险作业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而被迫辞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经济补偿金包含哪些费用 经济补偿金包含费用有: 1.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 2.职工本人的年合同工资表中的总工资数额除12为月基本工资; 3.职工本人的年薪除12为月基本工资; 4.企业所有职工的平均基本工资; 5.企业所有职工的所有收入的月平均数; 6.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 7.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 8.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所有的收入等等。 ![]() 三、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经济补偿金数额,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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