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程度认定为工伤伤残 |
释义 | 一、什么样的程度认定为工伤伤残 以下程度认定为工伤伤残: 1.工伤伤残认定,根据伤残的程度分为一到十级伤残等级。 2.符合评残标准一级到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3.符合评残标准五级到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符合评残标准七级到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伤残等级越靠前,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通过劳动维持生活水平的能力就越低,得到的工伤赔偿就越多。 因此,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视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六十日左右才能下来。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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