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班 |
释义 | 1889~?Jean Dabin比利时著名的天主教派“复兴”自然法学家,长期任鲁文天主教大学法学教授。主要著作有《实在法制度哲学》 (1929)、 《国家总论》(1939)、《法学总论》(1944)、《民法研究》(1947)。达班的自然法论是比较保守的,主要表现在认为神意的自然法具有实证的效力,而实证法律不过是“自然法的最低限度”,一切违反正义的法律都是无效的恶法。达班自然法论的核心,是正义问题。他说,正义是上帝的法则,是人定法的原则;因而,自然法无非就是正义法。正义有三种:(1)交换正义,表现为财产交换中的平等关系。(2)分配正义,表现在经济、政治、荣誉分配方面的不平等关系。(3)政治(法律)正义,表现个人对群体、尤其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政治正义是三种正义中最优先的。他还强调实证法规则的意义及其强制性。显然,达班也受到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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