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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释义

首先,以不动产为担保,抵押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不动产合同,包括:(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所有人的种类、数额;(3)地点、名称、条件、建筑物抵押房地产的面积和土地面积;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坏和损失责任;(6)抵押期限;
    

(7)抵押条件抵押权的丧失;(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十)签订抵押合同的时间、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进行抵押登记。也就是说,抵押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审查: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对于普通住房,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四)证明抵押人有设定抵押权的文件、资料。(五)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没有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成立。一般情况下,办理抵押权最好的方式是办理抵押登记,相当于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后仍想购房,可以推定第三人是恶意的。更多房产抵押登记知识,欢迎您到律师网站进行具体了解。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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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