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关系只能是辅助性岗位吗 |
释义 | 一、劳务关系只能是辅助性岗位吗 劳务关系不一定只能是辅助性岗位,需要双方协议约定,而劳务派遣则适用于辅助性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三、怎样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2.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3.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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