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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康涅狄格方案
释义

康涅狄格方案

O·埃尔斯沃思和R·谢尔曼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提出的制定美国宪法的方案,因两位提案人物是来自康涅狄格洲的代表,故称。为了在代表大州主张的弗吉尼亚方案和代表小州主张的新泽西方案之间达到妥协提出的。制宪会议召开之初,E·伦道夫提出弗吉尼亚方案,主张联邦议会两院的议席以人口数为基础,按比例分配给各州,W·帕特森随即提出新泽西方案与之抗衡,主张各州不论人口多少,在联邦会应有相同议席。赞成弗吉尼亚方案的州居多数。但支持新泽西方案的少数州声言,如不加修改通过弗吉尼亚方案,它们将退出制宪会议。会议在面临破裂的情况下,任命一个11人的委员会负责拟定新的方案。由于康涅狄格州在会议中持中间立场,方案拟出后交该州代表向大会提出。康涅狄格方案提出,在联邦众议院,各州按其人口数多少享有代表权,众议院议席按人口数多少分配给各州;在联邦参议院,各州享有平等代表权,参议院议席按每州两个分配给各州。这个方案获得通过并被宪法草案采纳。由于康涅狄格方案是在弗吉尼亚方案与新泽西方案之间的妥协,故又称“康涅狄格妥协方案”。正是因为有了该方案,制宪会议才得以避免破裂,从而制定出美国宪法,也因为该方案体现了宽容的妥协的精神,美国宪法史上又有“伟大的妥协”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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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