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康有为
释义

康有为1858~1927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的代表人物,戊戌变法运动的发起者。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更生。广东南海(今广州)人。也称“南海先生”。青年时曾从学于广东大儒朱九江,深受其“通经致用”思想影响。后研习西方自然科学,考究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制度。1888年至1898年7次上书光绪皇帝,要求变法。1895年为反对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鼓动在京会试举人1300余人“公车上书”,主张拒约、迁都、变法。同年考中进士,授工部主试。后创办《中外纪闻》,组织强学会、圣学会、保国会,鼓吹变法维新。1898年秋,与谭嗣同等发动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海外。1899年7月在加拿大组织保皇会。义和团运动时提出“助外人围攻匪以救上”的主张。后发表《辩革命书》《法国革命史论》等文,宣扬“用专制之权以变法”和“革命亡国论”。1907年将保皇会改为帝国宪政会,主张“尊崇皇室,扩张民权”。辛亥革命后,组织孔教会,主编《不忍》杂志,为清帝复辟制造舆论。1917年参与张勋复辟活动。戊戌变法前思想上强调“变”,认为“变者,天道也”、“法既积久,弊必丛生,故无百年不变之法”、“能变则全,不变则亡”。提倡“托古改制”,把今文经学、儒家“大同”思想结合起来,赋予西方资产阶级庸俗进化论、天赋人权等新内容,作为维新变法的依据。但他的“变”,只能是“循序渐进”的,因此他反对革命、复辟保皇。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政体,认为中国弱的根本原因是“行专制政体”,而“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法开国会之故”。因此要求设议院、开国会、定宪法。认为西方三权分别为“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三权之下,立法、行政、司法各不相统,又互相制约,使君权受到限制,才能君民共主。因而这种立宪君主之下的三权分立体制是中国最理想的体制。主要著作有《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戊戌奏稿》、《日本变政考》、《共和政体论》、《大同书》、《孔运注》、《中庸注》等。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3: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