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前核实证据 |
释义 | 为了保证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审判人员在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和做开庭庭前的准备工作时,可以根据案情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包括:(1)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如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证据与案件事实、情节是否有内在的客观联系,每个证据证明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每个证据之间能否互相印证,证据与口供之间有无矛盾等。(2)到案件发生地,当事人、证人住所和所在单位,作实地调查,复核证据材料。如发案地在外地,也可以提出需要查明的问题和要求,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调查。(3)要求承办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具体说明侦查、起诉过程中一些不够清楚的问题。(4)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5)认为必要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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