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费应怎么计算 |
释义 | 【为您推荐】花垣县律师 ? 汉滨区律师 ? 榆社县律师 ? 温州律师 ? 北关区律师 ? 成华区律师 ? 从江县律师 ?? 实践中,劳动者不仅该知道自己的基本工资是如何计算的,最好也了解清楚加班费应怎么计算。毕竟这样也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要是不太了解的话,不妨跟随法律咨询网小编一道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加班费应怎么计算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员工就是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加班费的。但此时加班费应怎么计算,则就需要根据实际加班的情况才能确定了。需要注意的是,若不是特殊情况,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是有拒绝的权利的。同时,如果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员工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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