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勒特案Marret Case法国最高法院1971年判决的案件。1971年,德国慕尼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了法国人马勒特与一德国私生子的父子关系。1972年,德国斯塔恩堡区法院又判决马勒特向该私生子支付一笔抚养费。斯塔恩堡青少年事务局作为该私生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国法院申请后一判决的执行判决。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先后予以同意。但马勒特不服,向法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德国法院作出该判决的根据是他和该私生子的奸生父子关系,但该判决作出时的法国公共秩序反对对奸生父子关系的任何追寻;上诉法院应根据原判决作出时的法国公共秩序确定其有效性,而不能使一个从开始就无效的判决产生效力。法国最高法院判决指出:根据上诉法院的结论,判断奸生父子关系的认定是否与法国国际公共秩序相符应以法国法官作出执行判决的时间为准,而不应以该外国判决作出的时间为准,上诉法院的这一结论是理所当然的;这一结论排除了上诉人提出的原判决无效问题。据此,法国最高法院驳回了马勒特的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