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台湾劳工教育实施办法 |
释义 | 台湾内政部1982年发布。规定了劳工教育的适用范围、劳工教育的管理机构、劳工教育的任务、劳工教育的内容、劳工教育的时间、劳工教育经费的来源及师资来源等。劳工教育以知能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工会教育为内容。事业单位或工会实施劳工教育,可单独举办、联合举办、委托学校举办等等。劳工教育可以定期、不定期方式施教。劳工教育时数,产业工人每年在8小时以上,职业工人每人每年在4小时以上,主要在夜间及业余时间进行。劳工教育不收学杂费用。产业工人劳工教育经费由事业单位负担。职业工人教育经费由当地主管机关列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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