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战俘release of prisoners交战国或武装冲突国解除对落入其权力之下的战俘的拘禁,重新赋予战俘自由的行为。释放战俘是战俘终止在俘状态的途径之一。拘留国对战俘的释放可能在交战国双方实际战事停止之前,也可能在实际战事停止之后。实际战事停止前的释放,通常是有条件的宣誓释放,以及对患有重伤或重病的战俘的直接遣返回其本国。实际战事停止后的释放,通常是无条件的释放,交战或冲突双方往往在停战协定中对实际战事停止后双方释放战俘的方式、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在停战协定中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根据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第118条规定,各拘留国应立即按照实际战事停止后战俘应即予释放并遣返的原则,自行制定并执行遣返计划,不得迟延。在一切情形下,遣返战俘的费用,应由拘留国与战俘所依附国公平分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