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属问题管辖权 |
释义 | 对附属问题的法院管辖的划分。在法国,案件本身的判决依赖于另一个问题的裁决,该问题称为附属问题。附属问题可以发生在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两个不同系统之间,亦可发生在同一系统的两个法院之间。附属问题受下述两个原则支配:(1)先决问题原则。即把附属问题作为先决问题,由对诉讼主要标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决定。在该原则下,附属问题管辖权没有独立存在,而是合并到诉讼案件本身的管辖权内,有利于保持诉讼案件管辖权的完整性。该原则只能适用于同一系统内部的两个法院之间。(2)审判前提问题。即把附属问题作为诉讼案件的前提,由按照正常管辖规则对附属问题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不由受理主要诉讼案件的法院决定。依照该原则,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在审判中遇到附属问题时,应把该问题交由另一个审判系统中有管辖权的法院决定。这是适用行政审判和司法审判独立原则的结果,是分权原则的一种表现。但上述两个原则的适用并不是绝对的。法国法律规定,行政审判中的附属问题均属审判前提问题,由普通法院决定;司法审判中的附属问题,有些是审判前提,由行政法院决定,有些是先决问题,由受理该诉讼案件的普通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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