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性委员会Functional committee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为了特殊问题而设立的机构。职能性委员会的主要特征是专门讨论某方面的问题或为对某方面问题的决定作准备工作。职能性委员会可能是全会范围的,即全体会员都参加为委员的。在此情形下,参加的委员往往是政府代表。职能性委员会也可能是非全会范围的,即只有一部分会员参加为委员的。在此情形下,参加的委员多半为独立的专门人员。职能性委员会可能是临时性的,往往是在国际会议开会期间存在的,也可能是长期性的,往往是独立存在的。联合国大会开会时设立的六个委员会(第一——政治与安全;第二——特别政治;第三——经济与财政;第四——社会、人道和文化;第五——行政与预算;第六——法律,是全会性的、长期性的职能性委员会;联合国大会的裁军委员会也是全会性、长期性的职能性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之下设立有不少作全会性、长期性的职能委员会。联合国大会在开会期间设立的程序委员会,如证书委员会则是作全会性、临时性的职能性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