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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清印刷物专律
释义

大清印刷物专律

清末关于出版印刷管理方面的法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新闻出版管制法规。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颁布。由商部、巡警部、学部会同制定,共6章40条。主要内容:第一章大纲,规定设印刷总局,负责登记注册;第二章印刷人等,规定注册具体办法与费用及违法的处罚措施,并对印刷物的检查及发贩分送与违法处罚也作了规定;第三章记载物件等,规定记载物件的范围、出版发行及注册办法与费用等;第四章毁谤,规定毁谤的概念(分普通毁谤、讪谤、诬诈三类)及处罚方法;第五章教唆;第六章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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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