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里长 |
释义 | 古代乡官。里,居民聚居之地,初指城里,后指乡里,最后乃成编民单位。古以五十户为一里,隋以二十五家为一里,元复以五十户为一里,唐一里则指一百家。古以里为县以下的基层单位;明清时,据《日知录》卷二十二“以县统乡,以乡统里”之言,可知里为乡以下行政单位。古时里设“里正”为头,但其事多不详;明改里正为“里长”。洪武十四年(1381)规定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十年一轮为里长。此后的里长,除掌一里的赋役催征遣派之外,还掌民事纠纷之调解、里中治安的维持等,成了封建国家行政、司法与监督机关的编外人物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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