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务类公务员 |
释义 | 对公务员的一种分类。“政务类公务员”的对称。通常指经过竞争考试、择优录用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的人员。按照世界各国通例,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公务员的概念系特指这类公务员。在中国,范围大致包括:国务院各部副部长、各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各部委的司局长、处长、科长及一般工作人员;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副厅局长、处长及一般工作人员; 自治州、县、市辖区的副局长、副科长等不属于政府组成人员又不属于工勤人员的各类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具体运行方式包括:考试录用制,必须经过公开的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职业保障制,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处罚或开除,实行常任制;推行功绩制,职务升降、奖惩以及工资待遇等,都以对工作实绩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逐级晋升的原则和严格的退休制度;建立职位分类体系,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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