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军事法院
释义

军事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之一,受理现役军人犯罪的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犯罪案件的法院。军事法院设在军队,属军队建制。我国军事法院共设三级:(1)各基层军事法院,包括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级军事法院和在京直属部队军事法院;(2)各大军区、各军种军事法院;(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法院的最高审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二审终审制。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有:现役军人的刑事案件;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案件;在作战区和戒严区,由统帅部、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案件。现役军职人员的民事案件则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对军队与地方互涉案件的管辖问题,在198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具体规定。军事法院审理案件,合议庭有一定权限,但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