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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麦斯特
释义

麦斯特1753—1821Josephde Maistre

法国神权政治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生于贵族家庭,早年曾同耶稣会教士一道学习。后来继承其父亲的官职,于1787年成为萨伏依议会议员。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逃往国外。1803年被撒丁国王任命为驻彼得堡公使,在俄国宫廷住了14年。任后定居都灵,成为撒丁王国的文官长和国务大臣。主要著作是《主权研究》(1794—1796年)、《新教与主权》(1798年)、《宪法研究》(1814年)和《论教皇》(1819年)。麦斯特政治法律思想的基石是神权政治观,鼓吹上帝创造一切、赋予一切。个人、社会、主权、政治等统统是上帝的创造物,而人类本身对这些是无能为力的。由此,他攻击自然法和国家契约论为荒谬的虚构。指出,人间并不存在自然权利,国家、君主、法律和不平等的现实也不是契约的产物,而是上帝安排好的,是永恒不变的。麦斯特大力鼓吹宗教的重要性,认为它是社会制度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指出,一个国家只有法律还不能为治,还必须要有宗教加以辅佐。国家、政府和法律均离不开宗教,否则寸步难行。世袭君主政体因符合神意,是上帝安排的,故是最合理的政体。麦斯特反对革命,反对人民主权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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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