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监视居住要写申请吗 |
释义 | 办监视居住要写申请吗 监视居住是需要申请。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任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居住通知书》。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决定的监视居住,法院和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开始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名或盖章,并告知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违法法律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要办理监视居住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申请的,有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采取监视居住的,这样的行为需要得到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和法院院长的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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