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里甲制度 |
释义 | 中国明代县以下地方行政制度。里甲是明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徭)名称之一。以邻近的110户为1里,从中推丁多田多的10户轮流充当里长,余100户分10甲,每甲10户,轮流充当甲首。每年由里长10人率领10甲的甲首应役,称“当年”。10年轮流一遍,称“排年”。期满后,按各户人丁和田地增减重新编排。里长贫困,在110户内另选;逃亡的补足。里甲人户都载在黄册,遇有差役,凭册派定。鳏、寡、孤、独和无田产不服役的带管于110户之外,列在册后,叫“畸零”。里甲起初担任传达公事、催征税粮,以后官府聚敛繁苛,凡祭祀、宴飨、营造、馈送等费,都要里甲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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