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例如,与员工核心利益相关的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以及对女工的特殊保护条款都会对员工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合同。为了完成一项工作,可以在一个月或两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是长的,也可以是短的,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不能是短的。” 在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应视为雇主和雇员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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