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定法律规范 |
释义 | (1)有权的国家政权机关制定新法的活动,与认可、修改、补充、废止法律规范相对应的一种法的创制形式。“制定法律规范”中的“法律规范”,既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亦可指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各种法的创制形式中,制定法律规范是最主要的创制形式。同认可法律规范相比,它是一种直接的创造性活动,可以产生新的行为规则,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同外国缔结条约、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有关政权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等,而认可法律规范只是赋予既存的行为规则以法的效力;同修改、补充、废止法律规范相比,制定法律规范是一种更基本的、更带全局性的、更完整的立法活动。在现代国家,制定法律规范的主体,是享有法定制定权的国家政权机关;制定法律规范的目的是将旨在主要反映执政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制定法律规范的活动要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运用一定技术来进行。从法律形式的角度看,制定法律规范的结果是产生成文法。(2)也作立法、法的创制、法的制定,指包括法的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在内的全部立法或法的创制活动。如中国宪法中关于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规定,即意味着国务院有权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行政法规,而不仅指其有权制定新的行政法规。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