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保护和开发西非和中非地区海洋和沿海环境公约Convention for Cooperation in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arine and Coastal Environment of theWest and Central African Region1981年3月23日由喀麦隆、刚果等11个非洲国家签订的关于保护属于西非和中非区域各国管辖范围的海洋环境、海岸地区和有关的内陆水域的公约。《公约》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防止、减少、治理和控制《公约》地区的污染,特别是来自船舶、飞机、陆地来源、海床勘探开发活动的污染及通过大气来的污染;防止、减少、治理和控制海岸侵蚀、保护和保存稀有的或脆弱的生态系统,以及特别保护区内衰竭和受威胁的物种和其他海洋生物;在处理《公约》地区的意外污染事件及交换数据和其他科学资料方面进行合作;就其开发计划制订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和其他准则;就《公约》地区的污染损害,制订决定其赔偿责任及迅速付出适当赔款的规则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