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 |
释义 | 汉唐时期皇帝颁布命令的一种形式。据《唐书·百官制一》载,关于尚书省的公文规定,“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制文源于西汉,汉文帝时,曾颁布了《徙淮南王长制》、《增神祠制》,汉武帝也有《诏封皇子制》等诏令,但在南北朝时,已不多用,唯见有陈后主的《报尚书八座奏治始与王叔陵罪制》。至唐大兴,唐高祖李渊首颁《秦王太尉陕东行台制》,历朝帝王均以制颁行政制、官制及各种制度与重要事件,如《授邓王元裕等刺史制》、《封东光公主制》、《春令行赦制》、《征突厥制》、《录京城囚制》、《诫宗属制》等,其适用范围与诏等同,缺少严格的划分。宋明清三代都把制规定为“上之所以逮下”的文体之一 。如《大清会典》规定:“凡纶音之下达者,曰制、曰诏、曰诰、曰敕,皆拟其式而进焉。凡大典宣示百寮,则有制辞。”进一步明确了制的适用范围,克服了唐代的滥用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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