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理工作和监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委托的铁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铁路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依法保障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工程的建设,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和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必须遵守。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责任主体,是指参与铁路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参与铁路建设活动的检验、咨询等机构。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行为,是指责任主体在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活动。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按照铁路行业批准的有关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和设计文件执行。第七条铁道部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铁路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领导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具体业务(以下简称监理站)。监理站受铁道部委托,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规定,在铁路局所在地设立区域监理站,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设立直属监理站。第八条监理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考核监理站的工作;组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掌握工程质量安全动态,通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组织交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参加大中型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核监理站报送的大中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 5。负责收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上报铁道部,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 7。负责组织监事培训,颁发监事证书; 8。建立铁路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档案,并定期公布; 9。按照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10。完成铁道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域监理站和直属监理站(以下简称监理站)负责所辖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监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监理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有关制度; 2。对辖区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3。参加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4。及时向监理站报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5。组织人员培训,管理从业人员证件,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有关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举报; 7。按照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8。定期向监理站汇报工作; 9。完成监理站组织或指定的监督检查任务。第十条监察站必须建立下列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 2。聘用监事管理制度; 3。监督检查制度;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报告验收制度; 7。委托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8。技术档案管理系统; 9。监理费使用管理系统; 10。廉政工作制度; 11。监督纪律及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监理站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检测仪器等设施,保障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第十二条监理站不得以质量安全监理的名义从事其他非监理工作。 在我国,此类大型车辆的维修管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列车交通事故并不太多,但有时交通事故的原因并非都是车辆的问题,也可能是乘客的责任,因此请大家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出行。如果在交通方面遇到较多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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