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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者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释义
    一、购房者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购房者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
    2.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进行实地勘察;
    3.产权审查;
    4.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二、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夫妻俩的名字吗
    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夫妻俩的名字,房产证上对于名字的个数并没有规定,可以写多个名字。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三、没有房产证户口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没有房产证户口的办法如下:
    1.所购房屋已交付使用,且经区公安分局编列正规门牌号码的,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2.所购房屋未入住,且没有房产证的,暂时不可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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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