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职工会条例 |
释义 | 香港法例第332章。该条例主要内容:(1)总则。规定了职工会、雇员、闭厂、罢工、登记局局长、职工联合会、福利经费等名称定义。(2)登记局局长的任命。(3)职工会的登记。规定了每一职工会应依法向登记局登记。(4)职工会的组织及会员。规定了职工会会员的资格。有表决权的资格、担任职工会理事的资格、制定职工会章程的规定,职工会的名称、合并手续等等。(5)职工会的经费、帐目及报告书。具体规定了职工会经费的支用范围。 (6)职工会的权利与义务。(7)纠察恐吓及非法结党。规定了职工会的违法行为、如恐吓他人、阻碍进出路、跟踪他人等。(8)有关登记职工会的各种犯法事项。(9)职工会联合会。(10)表表格及规则。规定了表格及填表的犯法事项。(11)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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