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行政局议员 |
释义 | 一般为14人左右,其中驻港英军司令、布政司、财政司、律政司4人为当然官守议员,其余由港督经英国外交联邦事务大臣批准后委任。被委任的议员中可以包括2至3名或更多的政府高级官员,称为“官守议员”,另外也可包括立法局的一些委任议员和民选议员。委任议员一般都有委任期限,1年、2年或3年不等,最长为5年,并可连委连任。除参与行政局本身会议外,还同立法局议员一起参加活动,组成两局议员内务委员会和16个常务小组(公共及新界事务、宪制发展、经济事务及公用事业、教育、环境事务、财政税务及金融事务、卫生事务、房屋、地政工务、人力统筹、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宜、文康广播、保安事务、贸易及工业、交通事务和福利事务等小组),此外还组成两个特别工作小组,即:研究国籍问题小组和增加及推广香港国际都市地位统筹小组。两局议员内务会议定期在每月第一及第三个星期五举行,由行政局首席议员主持,内容为商讨各常务小组的工作报告、市民提出的申诉或其他意见、议员访问活动和其他为议员所关心的问题,此外,布政司和财政司也定期向议员作有关报告,英国高级官员来港时也曾举行会议。常务小组由议员自愿参加,并互选小组正副召集人,其他议员如对常务小组讨论题目感兴趣可随时出席小组会议。两局议员的活动都由“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办事处”协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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