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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
释义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1970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 Seabed and the Ocean Floor and the Subsoil Thereof,beyond the Limit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

简称为“海底宣言”,1970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第25届会议通过的宣言。主要内容是:1.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及其底土(以下简称该区域),以及该区域的资源为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2.国家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区域据为己有,任何国家不得对该区域的任何部分主张或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利;3.勘探及开发该区域资源的活动应受国际制度的管制;4.建立适用于该区域及其资源的国际制度,包括设立适当的国际机构,以保证对该区域合理的管理,从而使各国都能分享利益,特别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需要,不论其为内陆国或沿海国;5.为了保证该区域的和平利用,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沿海国和其他有关国家的合法权益,沿海国有权采取措施,以防止或消除污染和其他危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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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