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的情况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的情况 处理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情况的方式是可以报警或者向城管的上级部门申请申诉,但如果是自己的相关建筑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城管是有权利进行强拆的,居民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建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房屋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强拆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三、对强拆不服的复议期限 强拆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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