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拿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拿吗 离婚协议书不一定在民政局拿,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民政局写。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应带好证明材料,如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三、签了离婚协议反悔有用吗 签了离婚协议反悔不一定有用,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以变更协议内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因为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再他人结婚的行为合法有效,缔结的婚姻是合法婚姻。一旦法律允许当事人反悔,就有可能出现判决与现实婚姻状态相矛盾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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