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 |
释义 | 经企业董事会任命或聘请的经营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大型企业部门经理也可称为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企业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从中外合营者推荐的人员中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如企业所在地区招聘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跨地区招聘。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由外国公民担任。但正副总经理应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一方任正职者,另一方则任副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担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都不得兼任其他公司、企业的管理职务,不得参与其他公司、企业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待遇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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