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守自盗案件侦查 |
释义 | 侦查监守自盗案件的措施和方法。(1)详细询问财物负责人员,从中发现矛盾。对其陈述,应全面查证。如果疑点未得到合理解释,可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促其如实陈述。(2)搜索伪造现场使用的工具。作案工具可能是作案人本人的,或是就地取材,作案后常被丢弃在现场附近,或藏匿于作案人工作、生活处所。对其持有关系、原存放位置、被查获处所进行综合研究,可为排除他人盗窃提供依据,有时可找到揭露作案人监守自盗的证据。(3)调查财物经管人的帐目和个人经济收支情况。监守自盗通常是因为有贪污、挪用公共款物的行为,企图通过伪造假案、谎称被盗弥补亏空。如判明是伪造现场,应对财物负责人经管财物及个人收支情况进行调查。(4)调查嫌疑人是否将财物汇寄或转移。有的财物保管人员将贪污、盗窃的财物通过寄存亲友处、存入银行、汇寄等手法转移。应查清嫌疑人发案前后去过何地,接触过何人,经常来往的社会关系,以及是否向这些人或地方转移过财物。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