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欠款人的钱 |
释义 | 一、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欠款人的钱 法院强制执行欠款人的钱的流程如下: 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有所不同,这里以民事诉讼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三、强制执行的终结 强制执行的终结是执行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强制执行的终结要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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