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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入秩序和平均秩序
释义

深入秩序和平均秩序

德国存在主义法学家W·迈霍菲尔在《法与存在》一书中说,作为“社会的存在”,每个自我就被置于一定的身份和地位上而“成为角色”。在“成为角色”的人们之间有两种秩序:一是“深入秩序”。它假定人们处于不平等的关系。二是“平均秩序”。它假定人们之间的平等关系。这两种秩序决定了两种法律的正义。从“深入秩序”中产生“分配正义”,按照人的不平等身份分配利益。从“平均秩序”中产生“交换正义”,给人们以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两种法律正义结合一起就是“制度的自然法”,即制度化了的自然法。迈霍菲尔的两种秩序的学说,不过是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哲学表达。“深入秩序”是按资本多少分配权利,“平均秩序”是法律平等原则,即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平等。“制度的自然法”,不外是把资本主义制度说成根源于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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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