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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林肯
释义

林肯1809~1865Abraham lincoln

美国第16届总统。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贫穷的家庭。青少年时生活艰辛,未受正规教育,当过工人、水手、店员、邮递员、土地测绘员和士兵,后自学法律取得律师资格,在伊利诺斯州开业当律师,1834~1840年间四次当选州议会议员,1847~1849年任国会众议员,1856年加入共和党,1860年作为共和党候选人竞选总统获胜。就任总统之初,南卡罗来纳州宣布退出联邦,国会提出妥协方案,以防其他南方州采取同样行动,美国面临分裂的危机,林肯坚决拒绝了妥协的建议,决心用武力捍卫联邦。在他的领导之下,经过4年激烈战斗,联邦军赢得南北战争的胜利,维护了美国的统一。林肯原对废除奴隶制持谨慎态度,担心这样做会激怒留在联邦内的南方蓄奴州,随着内战的进展,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决心日益坚定并找到了巧妙的策略。1863年1月1日,发表解放宣言宣布在脱离联邦的各州中,所有奴隶一样获得自由。林肯于1864年再次当选总统后继续积极施加影响,使国会在1865年1月通过了宪法第13条修正案即废奴修正案,规定在全联邦范围内废除奴隶制度,该修正案于是年12月正式生效,在美国彻底结束了奴役人的制度。林肯还因为他1863年11月19日在葛底斯保国家公墓落成典礼上的简短演讲而享有盛誉,在演讲中,他用“民有、民治、民享”表达了对政府的信念。1865年4月14日,林肯在华盛顿的福特剧院遇刺,次日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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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