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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淳熙条法事类南宁淳熙八年
释义

淳熙条法事类南宁淳熙八年

(1181年)编修敕令所奉旨制颁的一部内容丰富的综合性法典。据《宋史·刑法志一》载,淳熙初年,因法令多所牴牾,孝宗诏令有司认真察检。又据《玉海》卷六十六载,淳熙六年(1179年)正月庚午,朝臣赵雄上奏说:“士大夫罕通法律,吏得舞文,今若分门编次,聚于一处,则遇事悉见,吏不能欺。”孝宗采纳这一建议,诏令编修敕令所收集敕令格式申明,模仿《吏部七司条法总类》,“随事分门,纂为一书”。敕令所在淳熙七年(1180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奏修成的条法事类,共总四百二十卷,总门三十三,分门四百二十。孝宗阅毕降旨规定,淳熙八年三月一日正式颁行,定名为淳熙条法事类。从而创立了“随事分门、纂为一书”的新的编纂体例,对南宋各代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方便了封建司法官吏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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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