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人身损害打官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 2.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3.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5.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6.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7.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因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各类经济损失费或因受害人死亡而生前受抚养的人要求给付必要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丧葬费凭证及清单,受害人生前抚养情况的证明; 8.受害人伤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复检伤情的证明; 9.因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因非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 10.因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的,还应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11.要求雇主赔偿的,还应提供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期限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人身损害赔偿去哪里起诉 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人身损害属于人身侵权案件,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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