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法说local law theory美国国际私法学者库克倡导的认为法院在判决含有涉外因素的事件中只适用其本国或本州的法律而不适用外国或外州的法律,因而只实行依其本国法或本州法所产生的权利,而决不实行依外国法或外州法所产生的权利的学说。这个学说认为法院在遇到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时,总是对该案适用其自己的法律,但是在这样做的时候,把同几个或全部涉外因素有关系的另一个州或国家的现行法中在范围上相同,或者虽然在范围上不是相同但至少很相类似的一个判决规则,采取为判决规则,并予以实施,作为其自己的法律。这样选定的判决规则,在很多类事件中,是该外州或外国并非适用于该法院所遇到的那类事实,而是适用对该外州或外国法院来说是一些类似的但并无涉外因素的、纯粹内州或内国的那类事实。因此,法院所实行的不是外州或外国的权利,而是其自己的法律所产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