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庭宣判 |
释义 | 宣判的方式之一。“定期宣判”的对称。在合议庭休庭评议并作出裁判后,立即复庭由审判长口头宣告判决结果的诉讼活动。当庭宣判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更好地发挥法庭审判的教育作用。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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