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给抚养费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离婚怎么办 男方不给抚养费离婚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 三、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法律网提醒您,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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